护栏清洗车专用工作装置的磨合期为20小时。磨合期内,副发动机的工作转速不得超过1800r/min。同时应避免副发动机超速运转、急剧加速与减速。磨合期间注意观察扫路车的各部分有无异常震动、噪声和漏油、漏水等现象。风机传动皮带、液压泵传动皮带有无打滑现象。各电控箱开关的操作与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在护栏清洗车副发动机磨合结束后,须进行清理副发动机空气滤清器滤芯,更换副发动机机油和液压油,并排除在磨合过程中所出现的故障。
注意:专用工作装置的磨合,根据供货合同,可由制造厂在产品出厂前完成或由制造厂结合用户培训负责完成。
4.1 新车磨合
总装下线或副发动机大修后的扫路车,在投入正常使用前必须进行磨合,磨合完毕应更换发动机润滑油及滤芯。
磨合规范如下:
4.1.1 副发动机转速780r/min,空载运转2小时。
4.1.2 转速1800r/min,清扫作业累计5小时。
4.1.3 副发动机转速2000r/min,清扫作业累计5小时。
五、油品清单
SAE30/夏季 CF级 SAE10W/北方冬季:柴油机机油,副发动机润滑,参看发动机说明书
L-HM46或YB-N68/L-HV46或YC-N68/(北方冬季/低凝液压油):搞磨液压油,液压系统,50升
六、售后服务
6.1您需要正常咨询或维修时,请与我厂售后服务部联系,并将购车凭证妥善保管,以确认该车在保修期内。
6.2 底盘车的售后服务工作由底盘车厂家负责;本厂仅对车辆的专用改装部分实行“三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请来电、来函联系,我们将在接到信息24小时内进行分析,并给予明确答复和处理。
6.3 新车应按规定进行走合保养,方可享受“三包”
1)三包内容及期限:
a、车辆自购车之日起(以购车发票为准)一年和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可享受“三包”;
b、车辆自售出之日起十日内整车实行全包(以售后服务卡所填写的日期为准),即所有零部件因制造质量造成零部件损坏或不能满足整机使用性能要求的,我厂实行“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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