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用爆破器材目前主要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地震勘探用震源器材、油气井爆破器材等8 大类近 40 个品种。 民爆器材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能源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石油、交通、 核工业、 水利、 电力、 农业、 林业、机械加工、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领域, 具有广阔的市场和多层次的用户。爆破器材运输车可供爆破器材生产、运输、储备、经营、应用等单位使用, 特殊情况下也可作一般厢式货车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民爆器材的生产、 储运和流通经营机构有2 000多家, 其中, 定点生产企业421家,流通企业1600家。多年来民爆器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原因,除了管理不善外还有各种设备落后和人们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其中运输设备落后占据重要位置
目前国内爆破器材运输仍主要采用普通货车,安全性能极低,极易发生事故;因此,开发、生产和推广使用专门制作的爆破器材运输车成为必要和趋势。有的运输企业从国外购置了爆破器材运输车, 但其价格较贵(一般在40万元左右) ;而国产爆破器材运输车,不仅价格较低,而且安全性能、品种规格等都可以基本满足运输需要。
市场基本情况我国加入 WTO以来,很多运输企业都在想尽一切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装备水平和扩大经营范围, 巩固和拓展爆破器材运输成为一些企业的选择, 为此需按照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爆破器材运输车。例如河南,全省从事火工品生产的民爆企业有200余家, 但其中只有少数企业配有专业的国四爆破器材运输车, 如果按每家企业配置4~5辆估算, 仅河南省就应有800辆以上的市场空间,全国至少应有 2万辆的市场空间。 从全国民用爆破器材 2006 年订货会反映的信息分析,2006年全国市场需求约为2 000~2 500 辆,主要是流通企业。专家分析, 国内爆破器材运输车市场最少需要10年才能趋于饱和。 此外, 烟花爆竹行业也呈现出对爆破器材运输车的强劲需求。
2006年北京市对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后,全国已有200多个城市放开了对烟花爆竹的燃放限制。 “禁放” 到“限放” 的过渡, 使烟花爆竹市场骤然扩容, 需求急剧增大。 全国现有7 000多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其原料和成品作为易燃爆炸品, 应该由专用车辆运输, 然而许多企业仍多采用普通货车运输。
2006年1月我国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提出了特别要求。 主要生产企业国产爆破器材运输车是根据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特点, 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广使用爆破器材专用运输车的政策,利用现有厢式货车的技术和生产优势而自主开发的一种专用汽车。
下图是湖北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爆破器材运输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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